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,雖然扈家得到了國家的救助,但我們欠下的錢一定要還。”3月19日,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小丁受托回訪時,62歲的王女士說。
“王大姐,您省吃儉用攢錢替小王還錢的事情讓我們很感動,我們這次來主要是看看您歸還案款后,生活上還有什么困難。”
“沒有,還了這些債務,我感到一身輕松,吃得好睡得好,再不敢麻煩國家了。”
小丁清楚記得,王女士繳納執行款的日子是1月10日。那天,王女士帶著4萬余元現金,從村里趕到固原中院,替兒子償還多年前因一起悲劇欠下的喪葬費。
2020年7月,小王駕車載著小扈外出時不慎駛入水庫,小王死里逃生,小扈不幸溺亡。法院判令,由小王賠償喪葬費等共計44076.5元,但小王無力賠償。法院窮盡執行手段,未發現小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。
小扈亡故后,小扈父母終日以淚洗面。他們年事已高,無固定收入,生活陷入困難,小扈的喪葬費短期內也難以籌齊。見此狀況,固原中院主動伸出援手,為小扈父母提供了司法救助。小王的母親王女士得知情況后又愧又急,登門向小扈父母道歉,并暗自下定決心,一定要把法院判給扈家的錢還上。
王女士和小扈父母一樣,身患疾病且無固定收入。為了還債,多年來,她省吃儉用,盡可能減少生活開支,終于在2025年初攢夠了法院判決書上載明的喪葬費。當她收到固原中院出具的44076.5元執行款收據時,心里的一塊石頭總算落了地。
在被執行人無力向申請執行人支付賠償款的情況下,法院給予了申請執行人司法救助金。當王女士繳納的案款進入法院“一案一賬戶”后,固原中院根據有關規定,對其進行了妥善處理。
司法救助制度設計的初衷是解決困難當事人的燃眉之急,而不是替被執行人還債。王女士的舉動也為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思路。固原中院執行局局長陳君禮介紹,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司法救助金代償機制,對于有履行能力但暫時困難的被執行人,鼓勵其分期償還救助金,促進救助金循環使用,幫助更多困難群眾。(通訊員 黃濤)